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卢有忠

作者:白银市博物馆 来源:白银市博物馆 发布时间:2017-10-09 16:08:17 点击数: 【字体:

社会人物

【卢有忠】(1902——1975年),景泰芦阳镇东风村人。童年时,家小康,入私塾,攻《四书》、《五经》。后入官学(新学),刻苦自励,学业优异。民国5年(1916年),毕业于靖远县第四高小(即大芦塘高级小学)。继而,去常生窑拜读于名师刘渊如门下,文学成绩卓尔不群,肄业后,留常生窑任教数年。民国25年(1936年)回乡,在小芦塘小学任教三年,教学认真,工作勤奋,很受同仁及学生的爱戴和尊敬。后老父去世,回家务农。有忠温和善良,热心公益,乐于助人,善排纠葛,经常在麦窝、小芦塘等地,为地方办理公益事业,协助地方解决民间纠纷,为人家料理婚丧事宜。在这些繁杂的事务中,都能尽心竭力,善始善终,颇得当事人称赞。景泰解放后,在党的教育下积极从事劳动,参加各项革命活动,土地改革中,被选为乡调解委员,对工作认真负责,坚持深入群众,调查了解,依法办事,不徇私情,秉公处理,凡事以理服人。在他调解处理的事件中80%达到和解,当事双方大都心服口服。有忠在世时,从未离开调解主任之职。并多次出席县、地有关会议。1952年始,在当地党政领导的大力支持下,带领群众,在殷家台开山挖渠,垒石架槽,经一年多时间,完成了这一小型水利工程,开山造田40余亩。相继,又在下车木峡,打天车、压张口(引水坝、引黄河水的进水口),开渠垦荒,发展水地400余亩。1954年,带领群众在上述两地植枣树千余株,梨树200余株,其它树种7000多株,发挥了很好的经济效益和生态效益。在造林工作中,他不但重视栽植,更重视管护,钻研修剪嫁接、病虫害防治等技术知识,并付诸实践。使幼树茁壮成长,老果树返老还童。有忠这种勤勤恳恳的工作精神,多次受到县上的表扬奖励。1954年被选为扫盲积极分子,受到县委和县人民政府的表扬奖励。1956年,被选为乡造林委员,1957年出席定西专区在安家坡召开的林业技术推广经验交流会,还做了技术介绍。1958年被定西地区评为“调解模范”,出席省司法先进工作者会,受到表彰奖励。土改结束,扫盲工作在全县铺开。有忠在本村任民办教师,长达5年之久。经他教导而脱盲的青壮年达数百人,对这种无报酬而辛劳的工作,从无怨言,始终热心。1958年,出席省造林大会,被评为造林模范,受到表彰和奖励。如今,当人们吃到有忠所栽的树上结的梨枣时,无不缅怀这位造福桑梓的长者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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工作 调解 出席 受到 奖励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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