李希发
党史人物
【李希发】(1900——1971年),字华亭,景泰大芦塘人。幼时家贫,年16,弃家出走,奔波于临洮、平凉间,以赶脚、搞小本经营为生。民国21年(1932年)投军于鲁大昌部,因军功擢升为团长。民国25年(1936年),红军北上时,奉令镇守岷山二郎山。期间,受红军政治影响较大。红军过境后,国民党不予信任,下令整编,名义上希发被提升为副旅长,实夺其军权,遂弃军定居临洮,置田务农,并经营运输。民国31年(1942年)冬,甘南农民起义爆发。起义军骨干多为希发昔日之部下,国民党对其深为怀疑,寻隙拘捕关押(后保释)。经此事件,希发对国民党之腐败无能,深恶痛绝,思想大为转变。民国34年(1945年),中国共产党在陇右的地下组织争取希发参加革命,利用他和鲁大昌的关系及其跑运输的方便,为中共地下党搞枪支弹药,为地下工作人员搞身份证、通行证,掩护地下工作人员陈志中、毛得功等开展工作。在甘南农民起义失败后,冒生命危险,隐藏国民党通缉之起义骨干和共产党员在其家中,免遭逮捕,还暗地配合党的地下组织向临洮的军政上层人士进行转化工作。民国35年(1936年),经希发申请,陇右党组织吸收为中国共产党员。解放后,在街道支部参加组织生活。土地改革时,家庭定为地主成份,自感资格不够,自行脱党。但党和人民政府以其曾对革命有过一定贡献,在政治上、生活上都给予关怀和照顾。1971年病故于临洮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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