焦维炽
党史人物
【焦维炽】(1906—1932年),又名维志、仲明,字炯明,陕西省安定县(今子长县)人。民国12年(1923年)春考入榆林省立第六中学,受共产党员的影响,积极参加反帝爱国的学生运动。民国14年(1925年)春加入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。同年秋,因带头闹学潮被开除学籍,转入延安省立第四中学学习,任校学生会主席,并任该校共青团负责人、肤施县(今延安县)党部执行委员。民国16年(1927年)春,焦维炽任共青团延安地委书记。与中共延安地委领导人一起,创办平民学校,组织学生下乡发动农民,成立农民协会和农民夜校,开展打土豪斗劣绅的斗争。大革命失败后,在共青团陕西省委从事宣传工作,当选为团省委委员。民国16年(1927年)11月,任共青团陕北特委书记,领导恢复了绥德、榆林等县共青团组织,恢复和筹建了陕北8个县的中共县委组织。民国17年(1928年)2月,焦维炽当选为中共陕北特委委员,负责青年工作。9月,在筹备党的会议时被国民党逮捕,在狱中同敌人进行了针锋相对的斗争。民国18年(1929年)春出狱,到共青团陕西省委工作,先后任团省委常委、组织部长、秘书长等。民国19年(1930年)7月,焦维炽当选为中共陕西省委委员,任省委秘书长、秘书科主任兼省委秘密工作委员会主任等职。10月,中共陕西省委遭破坏后,他主持省委的日常工作,后兼管中共西安市委的工作。曾参与领导了西安广仁医院和省印刷局的罢工斗争,指导西安学生、青年开展革命宣传活动,多次组织西安地区的民众举行反日救国大会和示威游行。民国21年(1932年)2月,焦维炽到中国工农红军陕甘游击队参与领导工作并兼任大队政委。4月,以中共陕西省委特派员身份去甘肃靖远,筹划在国民党警备三旅发动武装起义,主持改组了该部中共地下党委,兼任党委书记,组织党员干部深入士兵中开展发动兵变的准备工作。5月,相继与谢子长一起领导了靖远兵暴和水泉堡起义。5月5日,靖远兵暴提前举行,后在敌镇压下失败。后焦维炽和谢子长等在兰州成功夺取枪支,运到靖远水泉堡。5月30日,成立陕甘工农红军游击队任政委。6月,焦维炽返回西安,在陕西蒲城、韩城、澄城等地组织和部署发动武装起义。8月6日,在蒲城县永丰被捕。9日,英勇就义,年仅26岁。
民国38年(1949年)4月,中共陕甘宁边区党委和边区政府、中共子长县委和县政府在安定县为焦维炽修建了纪念碑。西安解放后,人民政府在革命烈士陵园为他修建了纪念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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