李蓝田
清代军事人物
【李蓝田】(1888—1939年),本名玉玺,字蓝田,晚年改为子和,但人皆以蓝田称之。景泰响水村人。幼读私塾。清·宣统元年(1909年),就读于兰州中学。宣统三年,留学日本,驻明治大学。在校期间,经胡汉民介绍加人同盟会。
民国3年(1914年)毕业,获学士学位。旋受孙中山派遣回国,在甘肃倡导护法运动,反对袁世凯实行帝制的阴谋。回家后,因父亲年老,蓝田又是独生子,被强留家中。民国4年,协助王允如在大芦塘创建靖远第四高等小学(后为芦塘小学)。民国6年(1917年),任该校校长。民国12年(1923年),自筹资金在小芦塘设立初级小学。民国14年(1925年),任靖远县北区(辖今芦阳、兴泉、龙湾等地)区长。民国22年(1933年),景泰县成立,任一区(今芦阳一带)区长。民国24年(1935年),调任县教育局局长。
蓝田幼年时,家境小康,赖其父经营有方,日渐富裕。壮年,家道殷实,为当时小芦塘首富。蓝田,学识渊博,才智过人,慷慨公正,平易近人;对贪官污吏避而远之;与人谈笑论述多哲理,开口成章,且善诙谐。曾针对其家商号——庆源涌,交往尽是显贵之流,口述一联:“来往蓬头垢面,乃为生财大道;出入长袍短褂,必是倒灶根源”。后来竟成谶语。民国18年(1929年),大饥馑,民不聊生,蓝田出家存粮米赈济,救活许多贫民。民国20年(1931年),冯建中率部经靖远到大小芦塘,军内有门长清、韩林山等头目,欲行抢劫,冯有难以驾驭之势,经蓝田晓以大义后,冯同意将门、韩二人擒之,分别在大小芦塘处决。使芦阳一带免遭劫难。事后,人们对蓝田称赞不已。民国27年(1938年),筹资金,聘技工,在小芦塘创建陶瓷窑两座,为地方经济带来活力。晚年,很重视人才培养,对当时小芦塘在兰州上学而家境困难的学生,多予接济。蓝田平时爱读书报,订有《大公报》,关心国际国内形势,常对人们讲解抗日必胜的道理。遗言儿子积德,捐银洋两千元,支持抗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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